3度侵犯年仅11岁亲女 港男子法庭痛哭嚎叫冤枉
6月2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黄冈新闻网,香港一接受社会救援的男子7年前趁妻子返乡期间,3度侵犯当时年仅11岁的亲女,3年后食髓知味再非礼女儿。陪审团早前裁定他3项乱伦及1项非礼罪成,22日在高院被青少年癫痫病因判囚14年。法官斥被告手段卑劣、行为令人发指,被告闻判后一度情绪激动,痛哭嚎叫道“我冤郑州军海脑病医院能信吗枉呀……”,其间更损坏犯人栏栏杆。
据悉,48岁无业被告,以社会救援维生,心理报告指他有中至高的重犯风险。法官责斥被告在女儿首次由内地赴港时,不但没有承担父亲的责任,动物世界反而为一己私欲,连续3晚和孤立无援的女儿性交,行为令人发指。被告作为始作俑者,竟威胁女儿保密,否则会令家庭破裂,逼令她哑忍,手段卑劣。
根据创伤报告,事件对事主造成严重影响,她长期在公义和家庭完整之间挣扎,为父亲否认控罪而愤怒,更未获母亲支持,她感到非常失望。由于事主不了解两性关系,事发后她害怕与老师及同学单独共处,而她被侵犯的场景至今仍常浮现在脑海中。
事主因担心妹妹成为下一个受害者,曾于2010年报警。惟当时母亲为父亲求情,声称为维系家庭和睦,故事主一度讹称被性侵犯一事纯属虚构。直至去年,她才再度报警揭发事件。
被告有11项案底,包括2项企图强奸、6项偷窃、2项游荡、1项声称三合会成员。精神报告指被告有中度抑郁,曾因与妻子争执而上吊及撞玻璃等,但没有精神病。
标签:被告 事主 非礼 令人发指 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