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千余元食品大多过期 兰州新区一超市被立案查处
养生之道网导读:3月31日上午,家住兰州新区秦川镇的火先生向西部商报反映了他购买过期食品的遭遇。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兰州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该局已就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立案调查。
3月31日上午,火先生告诉记者,他到兰州新区秦川镇的新福乐多超市买了1000多元的食物。火先生说,他买回家后,家人吃了很多,在打开吃话梅时,其母亲说话梅咬不动,于是仔细查看了包装袋上的标识标签,结果发现话梅已过期。这时他查看了未吃食品的生产日期,结果发现:酸梅粉、冰糖杨梅、辣椒角等很多食品都是过期的。同时发现买的面包打开包装不仅有一股味道,而且已经过期半年多,因买的物品多,结账时送了一个彩虹糖,结果也是过期的。
事后,他拨打12331向食药部门投诉。目前,就过期食品一事新福乐多超市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把这些食品退掉,然后适当的补偿一下,对于这样的解决办法他不能接受,他要求超市应给予他8~10倍的赔偿。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兰州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负责人说,他们接到投诉后已经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超市确有过期食品,而且火先生反映的购买到过期食品的事实也是存在的,对此,食药部门已对该超市进行立案查处。就火先生提出的赔偿一事,食药部门也进行了调解,因投诉人提出的赔偿条件超市无法答应,多次协调无果,对此,火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