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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谈判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时间:2017-12-14 15:07:02

通过谈判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养生之道网导读:经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卫生计生委今天向社会公布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卫生计生委指出,将会同*……

经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卫生计生委今天向社会公布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卫生计生委指出,将会同*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指导地方加快落实谈判结果,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尽早让医改成效惠及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

药品价格谈判群众受益

*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披露,新医改以来,在构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专利药品和*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建议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谈判工作开局良好,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地区)趋同。

该负责人介绍,*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开局良好,成效显著,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使人民群众成为很大受益者。主要体现在谈判药品价格降幅明显,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谈判结果与医保相关政策接轨,患者个人用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谈判药品适用范围广、临床效果好;有利于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

“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有利于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生产药品价格,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医改的认同感、获得感,对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引导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负责人说。

将建患者筛选登记制度

据了解,*药品价格谈判结果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系统)采购使用。谈判价格是基于与现行医保政策相衔接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

那么,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政策衔接呢?

*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将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统筹兼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医保筹资水平和企业合理要求,做好落实谈判结果与医保政策的衔接。

*卫生计生委还提出,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使用措施。一是加强病人管理,建立患者筛选登记注册制度,规范临床路径,推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合理确定适应病症,实现精准医疗。二是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占比,以省(区、市)为单位定期报*药管平台汇总。三是开展对谈判药品和其他同类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和规范专利药、原研药、仿制药的采购使用。四是发挥行业学会优势,组织医生细化用药指南,促进合理用药。五是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允许患者凭处方在社会药店购买药品。

加强诊疗和用药行为监管

为指导各地抓紧落实谈判结果,尽快惠及广大患者,*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将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

通知指出,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将2015年*药品价格谈判品种进行重点评审,科学合理确定合规费用范围。对谈判药品可负担性进行科学测算和评估,相应完善医保支付标准的制订规则。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通知强调,推进和巩固*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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